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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谋民事
——记新宁县人民法院回龙人民法庭庭长唐良兵
作者:唐小冬 陈松柏  发布时间:2008-12-24 15:41:23 打印 字号: | |
唐良兵在办公
  参加工作就在基层法庭,工作足迹在基层法庭闪光,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一步一步地走上基层法庭庭长岗位,现年32岁的唐良兵12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为老百姓谋事情,走上庭长岗位后又率先垂范、狠抓管理、带出战斗队伍,使回龙寺人民法庭今年创下了审、调结212件民事案件无错案、无上访、无民转刑案件的“三无”佳绩。今年12月,唐良兵被该县综治委作为综治先进个人向邵阳市综治委推荐。刻苦钻研锤炼调解本领

  新宁农村有句俗话:一代官司十代仇。农村案件面对的是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农民兄弟,大多数纠纷属家庭、邻里纠纷,有着不同于其它案件的特质,调解结案是解决其纠纷,化解其仇怨的上策。但怎样才能调解成功不仅需要法官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更需要法官有人格上的魅力。唐良兵凭着丰富的农村调解工作经验,顺应老百姓的心理需求积极求变,经过刻苦钻研、反复摸索创造出了“三心”调解法。首先是耐心释放当事人情绪。农村案件的当事人绝大部分是种地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讲话既抓不着要领又易激动,如果不充分释放当事人的情绪,调解会就会开成吵架会。唐良兵自觉加强性格修养,在“耐心”上做文章,面对农民当事人的过激言论,不急不燥,不烦不怒,和风细雨般地释法析理,当好中间人,做好和事佬,让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化解了怒气,增进沟通和理解,为案件和解创造了条件。马头桥乡村民朱某和汤某在为邻居家办丧事过程中,由于朱某发烟时漏掉了汤某,汤某认为朱某瞧不起他,动手将朱某的眼睛打成伤残。朱某事后又纠集数人将汤某打成轻伤。双方起诉至法院后,唐良兵了解到两人原来关系不错,矛盾焦点在于互不服气将事情说明白。他先让双方将当时的情况充分说清楚,然后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角度动之以情,终于使双方都认识到自己误解了对方,当庭互相道歉,同意以调解方式结案。

  其次以细心把准调解时机。农村群众普遍爱面子,以输掉官司为丑,有时即使内心想和解,但嘴上决不让步。因此,办案干警如果不能准确揣测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把准时机积极介入,就不能一举攻破关节而取得调解成功。唐良兵在长期调解实践中,摸索通过细心观言、细心察色介入调解的好方法。在审理李某与雷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人雷某与婚外女性长期公开同居,李某多次规劝无效后向当地公安机关调取了证据,雷某借故将李某骗至家中威迫其交出证据。唐良兵马上意识到这是调解的良好时机,立即邀请当地村委干部参加,将调解庭摆到雷某家中。通过细心观察双方言语,唐良兵发现雷某色厉内茬,内心非常害怕受到法律制裁,于时立即抓住机会对其进行严厉批评,义正词严指出其违法之处与应该承担法律后果,使雷某迅速收敛了自己的器张气焰,低头向法官、村干部和李某认错,主动提出赔偿李某损失,双方最后在唐良兵主持下调解离婚。

  再次以诚心平衡当事人利益。唐良兵在调解过程中,做到一颗诚心面对,不讲虚话,不出假招,切实帮助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和满意,获得了调解成功。在审理马头桥乡企业办与该乡芦山村一组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时,因当地一些村民拒不履行合同并骟动不明真相群众对乡企业办负责人进行恐吓和围攻,使矛盾迅速激化。唐良兵立即与马头桥乡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并主动邀请1983年签订合同时的经办人员参加,利用晚上时间到芦山村委办公室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释明法理,诚心为双方当事人着想,切实解决当事人存在的实际问题,最后于当晚凌晨2时达成了调解协议。“三调联动”方便群众诉讼制定了“三调联动”8个方面的工作制度,并与辖区乡级、村级调解网络联接,将联接网络挂牌公示,加强工作联系,主动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在当地党委的大力支持下,该庭成立了“三调联动”联络室,完善了调解员名册和联系方式,建立了案情速递通道,形成了“三调联动”全程化解矛盾纠纷流程管理机制。对邻里纠纷案件先由当地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跨村或跨乡的矛盾纠纷先由乡(镇)司法所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努力做到案件进入开庭审理程序时都经过一次或两次调解。积极推行巡回办案,加大了巡回审判力度,改进了巡回审判的方式,完善巡回审判长效工作机制。法庭根据实际需要,在辖区内利用原派出法庭的办公场所设立了巡回法庭,方便周围群众就近诉讼。对边远山区的案件,尽量到案发地或与当事人居住地开庭,以方便当事人诉讼,达到审结一件案子,教育一方群众的效果。在马头桥乡、丰田乡、一渡水镇3个人口较多的大乡镇建立了固定巡回审判点,今年深入农村村组院落开展巡回审判活动6场次,现场调解案件27件次。4月25日,在丰田乡丰田村巡回审理肖某父子赡养纠纷一案,该乡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群众共300多人参加了旁听,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在审理巡田乡柳山村蒋远林诉被告人蒋新取故意伤害案中,考虑蒋远林与蒋新取系堂兄弟,双方为修建厕所发生互殴,在农村有一定代表性。唐良兵果断将审判庭摆到被告人家中,在蒋新取拒绝到庭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邀请司法所、当地村委和双方律师做思想工作,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勘察指明双方行为违法之处和违反农村风俗之处,使双方在法庭和当地群众的压力下就伤害赔偿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原告蒋远林主动撤诉了结此案。率先垂范带出战斗团队唐良兵担任回龙法庭负责人后,处处以身作则,为全庭干警作榜样当标杆,带出了团结奋进的战斗集体。他根据法庭的实际情况,制定立案、值班、经费管理、巡回办案、信访接待、审判流程管理、业务学习等各项制度,自己带头执行。他虽然家住县城,但其在庭住宿和值班时间全庭最多;身为庭长但从不经手法庭经费支出,有朋友来访自己出钱在食堂办餐,法庭巡回审判专车从不单独使用;不干预法官审判,从没为亲戚、朋友讲过好话或要求主审法官在法外考虑;自己带头拒贿防腐,不接受当事人一烟一饭恩惠。该庭在审理丰田乡黄某与陈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陈某纠集娘家人将黄某的窗户、门打破,导致双方矛盾升级。黄某为能打赢官司,托人给唐良兵送来两条中华香烟,唐良兵严词拒收,并讲明道理:“你送1000元,那么我就不值一元钱了。”今年来,回龙寺人民法庭5名工作人员中,副庭长李祥同志因病住院两个半月,书记员周孝寅因参加司法考试和身体原因先后请假三个半月,唐良兵在人员严重短缺困境下,带领其他2名干警任劳任怨,挑起全庭重担,使法庭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2008年1—11月,该庭受理各类案件220件,较2007年上升40%,审结212件,结案率96.4%,其中调撤率75%,各项指标都居全院首位。唐良兵就是用坚定的信念、廉洁的行为、率先的行动带动全庭干警努力工作,将回龙寺人民法庭审判工作推上了一个新台阶。今年来,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旭曦、省高院副院长宋凯楚先后到回龙寺人民法庭调研,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正胜曾三次到回龙寺人民法庭检查、指导,对回龙寺人民法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来源:新宁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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