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教导员兼执行局执行员王会贵同志,2008年担任执行工作以来,牢记执法为民的宗旨,忠实履行执行法官的职责,面对诱惑,他毫不动摇,面对压力,他毫不畏惧,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执行策略,办铁案,办精品案。2008年,王会贵同志承办执行案件60件,参与执行近200件,结案率达到了92%,其中优秀率100%,为当事人执行到位60余万元,有效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人们亲切地称为“铁面法官”。
面对威胁,他铁面无惧
2008年5月,在执行原新宁县药材公司与巡田乡卫生院拖欠货款一案中(该案于1999年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一直未执行到位),在准备冻结被执行人巡田乡卫生院的银行账号时,该院的上级主管部门个别人扬言谁要冻结该单位的账号就要撤谁的职,很多人都奉劝他不要“多管闲事”,“好自为知”,但是王会贵同志敢于碰硬,在坚持继续冻结账号的同时,耐心地对被执行单位负责人宣讲法律,说明为什么要冻结其账号,使该单位愉快地做出了还款计划并逐月按计划履行。在执行一些“老赖”以及一些所谓的“实力派”的时候,方方面面的压力远不止这些,有些极端势力甚至摸到他的家中,公然要挟他,但是王会贵同志敢于坚持,敢于面对。2008年10月在执行工行与李某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某系县政协委员,其子是团县委的负责同志,借贷标的有100余万元,被执行人李某仗着自己“有钱有势”,而且以在另外一个政府开发项目中政府还欠他近百万元为由,拒不履行,王会贵等执行法官通过夜间找等多种方法,才找到了被执行人,在耐心细致说明为什么要执行该案,使被执行人李某当场兑现了20万元。
面对诱惑,他铁面无私
有些人以老乡或者亲戚朋友的名义,找到王会贵说情,甚至送礼,希望能够给点“特殊照顾”,但是王会贵同志始终坚持,司法是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不能因为这些自己的一点偏执使天平倾斜。2008年6月,在执行阳某诉伍某人身伤害赔偿一案中,(该案件于2002年判决),被执行人伍某系新宁县金子岭林场职工,每月工资1000余元,但是伍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当法院准备冻结被申请人伍某的一部分工资时,该场以种种理由拒不协助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而且伍某得知场长与王会贵同志是同村老乡时,托其送来礼品说情,且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当场遭到了有些人以老乡或者亲戚朋友的名义,找到王会贵说情,甚至送礼,希望能够给点“特殊照顾”,但是王会贵同志始终坚持司法是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不能因为这些自己的一点偏执使天平倾斜。2008年6月,在执行阳某诉伍某人身伤害赔偿一案中,(该案件于2002年判决),被执行人伍某系新宁县金子岭林场职工,每月工资1000余元,但是伍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当法院准备冻结被申请人伍某的一部分工资时,该场以种种理由拒不协助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而且伍某得知场长与王会贵同志为是同村老乡时,托其送来礼品说情,当场遭到了王会贵同志的严词拒绝,王会贵同志还耐心说服了前来充当“说客”的场长,与他一起去做被执行人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最终使被执行人履行了赔偿责任。
面对群众,他铁面柔情
王会贵常说,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为人民服好务,办好事,就唯有为法官多办案,办好铁案,办实事,办好事。为此,他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头,把当事人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实现挂在心上。曹某是下乡知识青年,无田无乡,在新宁县四中做20年的临时工未签订合同,王会贵在了解到实际情况后,多次找四中学校领导做工作,最终,四中同意为其交纳养老保险,将钱及时交到了法院,并书面向县里请示,要求同曹长青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陈某诉蓝某按时支付抚养费一案中,陈某与蓝某原是夫妻,在离婚判决后,两个小孩归属女方陈某抚养,由男方蓝某支付部分生活费,离婚后,蓝某却以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在两个小孩无钱读书生活陷入窘境的情况下,陈某请求法院执行,王会贵了解到实际情况后,奔赴深圳找到蓝某做他的思想工作,蓝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前往珠海从其表哥处借7万元付给陈某。
执行工作是一门艺术工作,做得好,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王会贵同志就非常讲究执行策略。2008年9月,王会贵带领执行员朱继勇在广州市执行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永红水电装修有限责任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查到该公司在广州市农业银行新技术支行有存款时便要求该行协助划拨,但该行行长严某认为永红公司是该行的大客户而拒绝划拨,并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永红公司,该公司便来了十余人,将法院的执行车辆围住,企图围攻执行人员,为了防止事态的发展,王会贵电话请示院领导后,迅速采取措施,将该行的行长严某带离了执行现场,并对该行行长严某耐心进行法律教育,使其认识自身的错误,及时办理了划拨手续,使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