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扎根基层 司法为民
作者:刘期迁  发布时间:2008-12-26 10:05:14 打印 字号: | |
  做学生时,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家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为乐趣,以赚取丰厚的代理费为人生价值的体现。然而,一次偶然的办案改变了我的择业观。一年前,作为实习律师,我随老师来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在庄严肃穆的刑事法庭上,我看到威严而又亲切的法官,端坐在审判椅上,耐心地倾听被告人的辩解、辩护人的辩护、被害人的陈述,再抬头注视法官身后那高悬而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时,我的心掠过了一丝敬畏。回去后,我曾不止一次的反复思量,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难道是出于对正义象征—法院的敬仰?难道是出于对司法本身之威严的畏惧?慢慢地,作为一位出身农村的法学院的学生,我感悟到了,这种敬畏感是对人民托付给法官审判权的敬畏。审判权是人民赋予法官的!如果自己也是法官,运用人民赋予的审判权,为人民公正司法,就能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这岂不比单纯的为单方当事人谋取利益更有意义吗?出于这种内心自觉的感悟,我毅然报名参加了去年湖南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考审判人员的考试,并有幸成为新宁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新兵。

  作为一名法学硕士,来到湖南省西南边陲小县基层人民法院—新宁县人民法院,旁人也许无法理解我的选择,实际上,就是我自己的亲人一时也无法理解,然而我选择基层,选择新宁县人民法院的理由很简单—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只有最需要人才的地方,才能充分发挥我数年苦学的成果!才能有一个足够的平台实现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才能一展我司法为民的人生抱负!有一句著名的法谚:“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作为一个居于正义天平正中的法官,作为一个正义化身的法官,背负着人民充分信任与嘱托的法官,固然需要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法律适用能力,但也需要有把握大局、把握矛盾、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而这种能力的获得,除了加强自身政治、业务的学习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在基层工作中去锻炼!要在基层工作中去积累经验!正因如此,从我第一次踏近新宁县人民法院的那一刻起,我便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扎根基层,踏实工作,司法为民!

  我知道,基层法院的工作是繁琐的,基层法院法官的政治待遇与经济待遇是偏低的,但是我更想强调的是:基层法院是离人民最近的地方,基层法院是接触社情民意最集中、最便利的地方,基层法院也是实现司法为民抱负的好平台!作为一个法律人,拥有这两点已经足够了!法律的生存土壤是什么?是人民!依法治国如何方能实现?靠人民!靠人民法律素养的提高!我常常在想,假如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工人或者其他的平民百姓,遇到不公正的待遇、与人发生矛盾冲突、自己的生命、健康、财产受到侵害时,我该怎么办?也许作为一个普通人,最先想到的便是诉诸法院,因为法院的职责在人民的心目中就是定分止争,法院就是公平、公正的化身啊!“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一个法官,要切实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权益,就必须在工作中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只要我们在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中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就一定能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求,必有为,民有所忧,必有所谋。唯其如此,才能使法院成为老百姓心中最值得信赖、最讲公平、最讲道理的地方!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唯其如此,才能为人民把握好正义的天平,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因为,我们是人民的法官!作为人民的法官,司法为民,我们责无旁贷!
来源:新宁法院网
责任编辑:新宁法院网

地址: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舜皇大道 传真:0739-4811523 电话:0739-4811008 邮编:42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