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爱她就要让她幸福”、“爱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回龙寺法庭法官唐良兵在写给被告的信中这样劝道。近日,回龙寺法庭庭长唐良兵通过锲而不舍地写信做工作,终于妥善解决了原告杨某与正在常德服刑的被告郭某的离婚纠纷。
2008年12月5日,回龙寺人民法庭的唐良兵法官接到了一件情况比较特殊的离婚案。原告杨某现年27岁,与被告郭某同居生下一子后结婚,小孩现在5岁。被告郭某1977年生,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关押于常德市德山监狱。一段本来就本来脆弱的婚姻,如今因郭某的犯罪而走向了尽头。唐良兵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性,决定从两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尽量调解结案。
他马上与德山监狱取得联系,了解郭某的改造情况。随后,给郭某写出了第一封长达十页的信。在这封厚厚的信中,唐法官告诉郭某,其妻杨某已经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孩子归杨某抚养。唐良兵在信中劝导郭某正确面对现实,面对人生,积极改造,争取减刑。
两周后,郭某回信了。言辞激愤,明确表示不愿离婚,并提出孩子由其父母暂时代为抚养。双方分歧极大,调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唐良兵毫不气馁,他知道,这样的案件更需要耐心和细心,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他一边与狱警的电话联系,了解郭某的改造情况,一边继续给郭某写信,从法律、社会、人情等多角度对其进行劝解,同时不断和德山监狱的监管人员电话联系,密切关注郭某的思想、情绪变化,并请求监管人员协助做郭某的思想工作。法官的殷切努力并没有得到当事人的积极反应,唐良兵的第二封信如泥牛入海,音信全无。
一个星期后,唐良兵了解到了一条重要信息——郭某比以前沉默多了,但平时劳动却更卖力了。唐良兵敏锐地意识到了一条重要信息:写给郭某的第二封信起作用了!接着,第三封、第四封信……接连发了过去。只要工夫深,铁杵磨成针。法官一心为民的一片热忱之心打动了无期罪犯,郭某在电话里答应调解。唐良兵为此总共给郭某写了五封信,给德山监狱打了30多个电话,德山监狱的干警人人皆知,新宁县法院有位一心为民的唐法官。
2009年2月19日,在得知郭某同意调解后,唐良兵决定趁热打铁,到德山监狱去处理本案,给原被告一个完美的结局。雷厉风行的唐良兵说到做到,为了尽量不占用正常工作时间。2月22日,星期日的清晨,他带上书记员陈旭斌从新宁出发,途经邵阳、娄氐、湘乡、湘潭、长沙等,行程达900公里,一路颠簸到了常德。第二天早上8点,唐良兵与书记员陈旭斌就在德山监狱准时开庭了,本以为身为抢劫犯的郭某会相当难缠,没想到庭审过程非常顺利,郭某相当配合。从庭审开始到调解结束总共才花了半个小时。唐良兵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郭某父母暂为抚养,长大成人后随父随母由其自由选择。两个半月的努力,千里路途的车旅劳顿最终凝聚在这短短的三十分钟里。案件审结时被告郭某的话道出了他的心声:“我三十多岁了,从来没有收到过信,包括我父母、妻子,有事仅在电话里说说,但唐庭长了我的连续写了5封信,以情以法说人,让我深受感动。法官的一片真诚感化了我。我一定听唐法官的话,认真改造,争取减刑。我还要供我的孩子读大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