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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走进校园宣讲环保法规
  发布时间:2009-04-27 17:22:02 打印 字号: | |
  • 图为宣讲活动现场
  • 图为刘惟炳法官(中)在作宣讲报告
  • 图为孩子们在认真听课
  4月23日,为纪念世界第四十个地球日,由新宁县团县委、县文明办、县环保志愿者协会联合开展了环保知识宣讲活动,新宁法院林业审判庭法官、县环保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刘惟炳走进新宁三中宣讲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该校2000多名师生聆听了讲座。

  年近60的刘惟炳法官是新宁县法院林业审判庭的一位审判员,1998年,他与几位老同志一起创建了新宁县环保志愿者协会,多年来,他把业务时间都献给了他热爱的环保事业。在宣讲报告中,他饱含激情和深情,用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制法规,用多年审判工作中积累的生动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和详细生动的事实和数据,阐释了保护生态与保护森林的关系,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对我县?~山申请世界自然遗产和人类构建美好家园的重大意义,等等,他还号召同学们要人人热爱环境,人人要保护家园。同学们在听课后纷纷表示,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小卫士。
来源:新宁法院网
责任编辑:新宁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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