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寺法庭法官近日驱车50多公里,来到当事人家中,采取心理疏导,亲情谅解,过错剖析,良知感化,联动调解等系列措施,就地说和了一起离婚案件。
4月28日,法庭审理赵某与李某离婚案,被告李某宁愿自杀也不肯应诉,尔后经常外出,偶尔回家。对此,法庭没有对当事人采取拘传措施,也没有采用公告送达方式一判了之,而是在发现李某回家后,当即驱车50多公里亲自上门了解情况.通过对李某进行婚姻观、人生观、法制观多方面的教育,李某感受到承办法官的诚意,打消了顾虑,向承办法官道出了心里话。原来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感情出轨,被丈夫发现,如果到庭应诉,担心子女知道后会瞧不起自己,同时自己也羞于启齿,还不如选择一死了之。经过耐心疏导,最后李某同意法庭调解,承办法官当即通知原告并组织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在家中达成了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