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法院网讯 三个70岁以上的老人,在别有用心人的利诱下,在自家地里种植了上千株罂粟,等警察上门的时候,他们还蒙在鼓里。6月24日,我院四名法官驱车50多公里来到三名被告的家中开庭审理该案,并就该案进行了当场宣判。
被告人涂某、肖某和林某,年龄最大的有85岁,年龄最小的也有71岁,其中肖某和林某还是五保户。2007年秋天,三名被告在不明身份的人以巨额回购的承诺利诱下,分别在自己的责任地播下了罂粟的种子,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精心照看这片“发财的宝贝”,不敢有丝毫怠慢,眼看着长势喜人的罂粟,他们仿佛看到了收获的希望,但是随着2008年4月29日警察到来,一切都结束了。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涂某、肖某和林某分别种植了罂粟苗2743株、2628株、663株,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但是考虑到被告人年纪较大,对种植物的毒害性无清晰的认识,种植目的无主观恶意,且所种植罂粟在收获前已经铲除完毕,对其从轻处罚不至于危害社会,于是依法当庭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涂某、肖某和林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分别判处管制2年、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