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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狠抓”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成效显著
作者:唐波  发布时间:2010-03-15 09:46:01 打印 字号: | |
  新宁法院网讯 2月4日,在新宁法院召开的县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座谈会上,县政协40多名常委对于新宁法院近几年来的工作赞誉一片,县政协羊立华主席更是用“院长开拓创新,班子团结务实,干警齐心协力,人民群众满意,近三年来,没有任何委员提出涉及法院工作的提案”,高度肯定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这是新宁法院“四个狠抓”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取得的可喜局面。

  一是抓组织保障,建立“一套班子”。 成立了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主任任主任。将接受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内容加以研究。每年初召开的党组会上,党组都要将这一年如何进一步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在有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参加的重大活动上,党组都要事先做好计划,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负责人。设立政协联络办公室,经常性联系工作。2009年底,在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该院经考察设立了政协工作兼职联络员,设立了政协联络工作办公室,并明确了联络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职责。

  二是抓责任明确,确定“两个制度”。 出台了《关于加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多项关于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专门制度,对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构、工作机制、办理程序、工作要求等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同时,把接受监督工作全面予以量化,纳入法院岗位责任制和各部门年度考评范畴进行考核,使之全方位融入法院工作之中。制定了《新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规程》(试行),按照此规定 ,每次“两会”期间派出工作组到政协各讨论组听取委员意见 ,对“两会”期间和平时收到的委员提案和批评 、建议 ,都及时召开党组会 、审判委员会和院务会,认真研究 ,落实承办责任 ,确定办理工作在质量 、时间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在办理过程中 ,积极与委员联系 ,邀请他们亲临案件的庭审 、调解 、执行等环节 ,办理后及时答复委员本人 ,确保委员提案反映的工作和问题件件有整改 、有落实。

  三是抓学习教育,强调“三个纳入”。为进一步全院干警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该院从抓学习入手,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纳入党组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和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纳入到新进人员的培训教材,将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纳入调查研究的重要内容。该院每年都要确定一个以上的接受民主监督工作调研课题。

  四是抓深入监督,赋予“四重角色”。 聘请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法官形象监督员和执行工作联络员。凡公开审理社会反响强烈 、有重大影响的大 、要案件和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 ,我们主动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每次在庭审结束后请委员座谈评议 ,听取委员对庭审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构建便于委员监督和了解法院工作的信息平台。聘请了2名政协委员担任法官形象监督员,赋予法官形象监督员八项监督权利,全方位参与法官队伍建设。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尤其是一些案件涉及的被执行人是工商界人士,通过政协委员的积极沟通,执行 难题迎刃而解。

  随着“四个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民主监督成为改进和推动法院审判事业健康发展的“助推器”。在政协民主监督的有力促进下,新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2007年,我院司法绩效和年度综合考评首先取得突破,进入全市先进行列;2008年,我院各项工作高歌猛进,司法状况工作任省高院和市中院考核,获全省基层法院第29名,全市基层法院第1名,司法警察技能考核获全省法院基层警队第1名,立案庭被省高院授予“立案、信访文明窗口”,法院整体工作进入全市基层法院先进行列;2009年,我院各项工作继续保持旺盛的上升势头,经省高院考核,我院司法状况工作获全省基层法院第28名,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优环工作、文明创建、涉诉信访、执行工作、综合治理、整建扶贫、新闻宣传、计划生育等其他各项工作进入市县先进行列。
来源:新宁法院网
责任编辑:新宁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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