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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真正好 立案不要当事人跑
作者:赵小青 唐小冬  发布时间:2010-06-22 14:00:48 打印 字号: | |
  新宁法院网讯 6月17日,新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殷汝智副庭长收到了一条来自上海的手机短信:“人民法院真正好,立案不要当事人跑”。

  事情源于今年5月24日,新宁法院立案庭收到了一封来自上海的起诉状,内容是原告李某诉被告肖某不当得利。该院立案庭审查后,发现该起诉状有多处错误需要更正,负责该案的立案庭副庭长殷汝智,当即用手机给原告李某回了短信,指出其起诉状中的错误,告知其更正后重新寄两份起诉状到该院立案庭来。5月31日李某将更正后的起诉状寄给了该院立案庭,该庭审查后立即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将开庭时间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了李某,同时向其寄去了有关材料,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今年来,该院在立案工作中针对当事人多在外地,交付起诉状和缴纳诉讼费不便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行邮件立案、电话立案、传真立案等多种简便方式,以手机短信息形式向当事人发送收取诉讼费的帐号和立案法官联系号码,用邮件寄送收费收据及案件材料,用手机短信通知立案和排期开庭情况,随时回答当事人疑问,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来源:新宁法院网
责任编辑:新宁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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