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提高审判效率,推进机关效能,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为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特向社会各界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接受领导,接受监督。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强化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严格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坚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坚持利民、便民原则,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司法调解和司法救助等工作,主动服务基层群众。
四、及时高效,热情周到。坚持高效快捷的效能原则,压缩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讼累,杜绝超审(执)限现象的发生。文明接待群众和当事人,坚决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拖的不良作风,依法、及时、准确地做好立案和审理、执行工作,严格依照诉讼程序办案,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洁,公正执法。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邵阳市“十个严禁”的规定,坚持从严治院的管理原则,强化监督考核,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范腐败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杜绝保护失衡、裁判不公现象的发生。
上述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481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