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新宁法院公开审理陈福元等15名被告故意伤害和抢劫等案件
作者:陈松柏  发布时间:2010-09-07 10:40:39 打印 字号: | |
  • 图为:陈福元等15被告人受审
  9月7日,新宁法院在该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判陈福元、陈小红等15名被告人故意伤害、抢劫等5项犯罪案件。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4年来,被告陈福元、陈小红等人以火铳、鸟铳、砍刀等凶器,先后实施了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陈福元等1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暴力相威胁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故意伤害致他人身体致两人重伤;为非作恶,多次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预计,庭审将持续3天时间。
来源:新宁法院网
责任编辑:陈松柏

地址: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舜皇大道 传真:0739-4811523 电话:0739-4811008 邮编:42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