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审结212件案件,2009年审结案件242件,无错案、无上访、无民转刑案件。这是新宁法院回龙寺人民法庭庭长唐良兵所带领的“团队”交出的亮眼成绩单。同时,回龙寺法庭先后被授予“省青年文明号”“邵阳市优秀人民法庭”、“市青年文明号”、“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唐良兵同志个人还荣获“全市综治先进个人”、立三等功一次、多次被上级法院授予“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近日,唐良兵同志在邵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与市法院系统的其他五位同志一起被授予邵阳市“优秀人民法官”荣誉称号。
立足基层法庭14年,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一路走来,唐良兵同志始终以满腔的热情,身体力行地演绎着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官人生。走上庭长岗位后又率先垂范,狠抓队伍管理,从做到廉洁办案的 “三拒”(即:拒礼、拒利、拒请吃)到做好便民服务的“四个一”(即: 一番得体话、一张“连心”卡、一本便民册、一套“全覆盖”便民机制),已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队伍管理机制。用心谋民事,真情解民忧,唐良兵带领队伍以“三入”为突破口深入支农前沿,切实做好便民服务的“九个一”的创新工作方式,赢得了辖区的社会、群众的高度评价。2009年邵阳市人民法庭庭长会议、2010年湖南省人民法庭庭长会议期间的经验交流会上,唐良兵就回龙寺法庭的司法支农经验分别作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