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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辗转千里 戒毒所内审离婚案
作者:张 爽  发布时间:2010-11-30 16:57:01 打印 字号: | |
  “法官,让我脱离苦海吧!这几年,家里值钱的都卖光啦,可他的毒瘾是犯了戒,戒了又犯,毒品让我们的婚姻已经无药可救……”。11月29日,在广州市炭步强制戒毒所里临时布置的法庭上,坐在原告席上的邓某向张淑平、陈静两名来自新宁法院的女法官哭诉着丈夫染上毒瘾后所带来的惨痛遭遇。

  据了解,2008年1月,河南某地的邓某与湖南新宁的海某两人在广州打工认识并登记结婚。婚后不久,由于海某好逸恶劳,结识了一群不良社会青年,从此染上了毒瘾。为筹集毒资,海某将家里的积蓄以及值钱的家当全部变卖。经妻子百般劝告,海某仍深陷毒瘾中无法自拨。邓某在无奈之下,只好起诉离婚。

  考虑到本案原告离婚态度的坚决,双方也没有财产、小孩的纠葛。为此,主审法官在调解时,劝说海某能换位思考,多站在女方的角度想想,一个男人,连一个家的温暖都给不了,那就给她自由吧。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反复开导,邓某与海某最终达成离婚协议。
来源:新宁法院网
责任编辑:张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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