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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断家务事 五十老儿领回七旬养母
作者:李鹏   发布时间:2010-12-10 11:33:21 打印 字号: | |
  法官也能断清家务事。2010年12月8日,回龙法庭上演真情一幕:五十岁的老龄儿子到法庭迎回了自己年过七旬的高龄养母。

  张某,现年七十二岁,终身未育。张某在刘某十四岁时收养了刘某。张某收养刘某后,送刘某读书,将其培养成一名乡村医生。并帮刘某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因刘某近两年不履行赡养义务,经村组调解无效,张某将自己年届五十的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鉴于收养关系的特殊性,主审法官唐良兵在接手案件后,仔细走访了当事人所在地的群众,了解情况。通过调查,唐良兵发现,张某与刘某只是因家庭琐事产生了矛盾,又由于双方不善于沟通激化了矛盾,母子间感情基础相当牢固。张某从内心深处还是舍不得自己这个“不孝子”,刘某对张某当年的收养之恩、再造之德的更是铭记在心。

  为帮助两当事人捐弃前嫌,法官也断起了家务事。从母亲认为儿子动了自己的田,到儿子怀疑母亲弄了自己的地;从儿子不为母亲挑水,到母亲不为儿子缝衣服;从屋门口的树,到房后头的草;从张三的猜测,到李四的谣言……鸡毛蒜皮、事无巨细,唐良兵为母子俩一一判断、开导,并帮助两人进行沟通和交流。法官的真诚打动了迷途的母子。张某自责不该听信别人的谣言,其实收养的儿子和亲生的一样亲。刘某直骂自己混蛋,母亲当年省吃俭用培养自己,现在却为了点小事让母亲老无所依。刘某表态,一定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让老人安度晚年。

  在法官的殷切关怀下,刘某高高兴兴的把自己年过七旬的老母亲接回了家,七十二岁的张某脸上笑开了花。
来源:新宁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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