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大学需要高额学费,共同生活的母亲无力承担,大二女生在学校多次催缴学费仍没法凑齐的情况下,将再婚父亲李某告上法庭。12月20日,经本院回龙寺法庭主持调解,李某将女儿本年度的学费及生活费交到法官手中。
2008年9月李某与前妻离婚,婚生女儿随前妻生活。李某负担女儿每月生活费400元及高中的全部学费。同年9月,其女考入长沙医学院,但每年上万的学费却远远超出了前妻的负担能力,在支付了两年学费后,前妻再无力负担女儿的学费和学制五年。为使学业顺利进行,女儿将再婚父亲李某告上了法庭。
一边是离异后的父女关系,一边还涉及李某重组后的家庭,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避免破坏被告的父女关系及新组家庭的稳定,我院回龙寺法庭法官唐良兵接手本案后,亲自前往李某住处了解实际情况。经沟通,办案法官了解到:本案双方当事人父女感情一直较好,虽然离婚了,李某还时常给女儿买衣服,女儿寒暑假都到父亲处玩。被告李焕某很想支持女儿完成学业,但是,由于组成了新家庭,和后妻也有小孩需要抚养,李某怕妻子不同意。找到问题的症结后,唐良兵单独找到李某妻子在做人道理、父母责任与法律义务之间反复对其进行劝说和开导,最后,其主动找到丈夫,表示将全力支持李某帮助其女完成学业。一个涉及到两个家庭矛盾的案件,经过办案法官的庭前调解,有效地避免了法庭上父女针锋相对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