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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书面警示打好廉政预防针
作者:唐小冬  发布时间:2011-05-06 08:16:12 打印 字号: | |
  5月5日,新宁法院出台《干警书面警示教育流程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干警廉政建设书面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节点的监控和管理,使该院制定并实施的《干警书面警示教育制度》具有了更强的操作性和可监控性。

  《流程管理办法》对《干警书面警示教育制度》实施中容易出现疏漏的“群众对所提醒问题的反馈、纪检监察部门的跟进调查、书面提醒和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程序的互相转换”等节点进行了完善,强化了律师、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对书面提醒对象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干警书面警示教育制度的实施成果。

  据悉,该院《干警书面警示教育制度》于今年3月1日制定并实施,分为“干警廉政建设书面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三章15条,贯穿了该院廉政建设“提前介入,防患于未然”的指导思想,在实施的二个多月来,律师、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该院法官、执行员的初次投诉和重复投诉数量均较去年同期下降,取得了良好效果。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唐小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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