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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通过视频调结一起离婚案
作者:刘惟炳 陈凤玲  发布时间:2011-06-13 09:24:08 打印 字号: | |
  新宁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从便民利民着想,日前通过网络视频成功调结一起离婚案件,受到外地当事人好评。

  几年前,新宁县农村女青年黄某与河南省驻马店市男子李某在广东省打工时相识并结婚,婚后次年生下一女儿。哺乳期间,黄某带着孩子住在娘家,李某在外打工,之后两人很少来往,感情逐渐疏远,并经常在电话中争吵。分居3年后,黄某向新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李某签收法律文书后,表示同意离婚,但又不来法院应诉,提出能否通过网络视频开庭审理。新宁县人民法院从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目标出发,决定偿试这一形式。

  今年5月19日,黄某、李某按照法院约定的开庭时间,分别在两地准时打开网络视频。法官组织双方在视频上面对面地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一)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二)小孩由原告抚养并自愿承担抚养费;(三)原、被告无其他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四)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原告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当天原告黄某看过庭审笔录后签字。被告李某看过法院传过去的庭审笔录后,自己又打印一份签好字,与调解书的送达回证一起用特快专递邮件寄给新宁县人民法院。该案仅用了10余天便结案。

  李某在视频中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我们这么快就顺利离婚,衷心感谢法院为我提供了方便,并帮我节省了几千元开支!”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刘惟炳 陈凤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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