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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三项措施加强与人大联系
作者:唐小冬 陈松柏  发布时间:2011-07-14 10:26:05 打印 字号: | |
图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华珍(左一)为新任命法官颁发任命书
  7月13日,新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翼,提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任命的2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庭长、3名副庭长和6名审判员获全票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华珍当场为上述12人颁发了任命书。

  这是我院加强与县人大联系,获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的一个剪影。

  今年来,我院采取了三项措施加强了与县人大的联系。

  设立专职人大联络员,及时与人大沟通法院工作。出台了《新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络工作办法》、《新宁县人民法院专职人大联络员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加强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络工作的程序、事项与责任人,实现了与县人大联络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经常化。

  设立人力资源档案库,及时向人大报告人才培养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档案库,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人力资源的补充、供给、培养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划,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人才培养工作的现状、进展和面临的困难,及时争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院人才补充、储备、和使用工作的支持、帮助。

  落实人大监督,实现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完善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硬性规定对苗头性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案件,在庭审或执行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或参与执行,让人大代表在充分了解案情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提出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唐小冬 陈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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