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新宁县人民法院回龙寺法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只有3名审判人员办案的情况下,该庭在今年8月创造了月结案45件的佳绩,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均位居全院前列,受到了院党组的肯定。
在办案过程中,该庭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扬司法为民传统。干警们遵循“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建立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联络站为主干、便民诉讼联络点为支撑、诉讼联络员为纽带、辐射乡镇村组的便民诉讼网络,只要符合条件,就坚持巡回审判,并且先后采取了开通“农时绿色通道”,在春耕、三夏、秋收的大忙季节,上门立案、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除此之外,该庭还高度重视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下岗职工群体、受灾害事故影响群体和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特别是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等特困群体,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并对城镇居民低保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依法依规减免诉讼费用。这些亲民、爱民、便民举措的实施,极大地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树立了人们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