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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执行局、民一庭陈静受邵团联表彰
作者:杨红霞  发布时间:2011-10-26 11:31: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喜事连连,继立案庭被评为“全国立案信访文明窗口”,执行局、民一庭副庭长陈静又分别被共青团邵阳市委、邵阳市青年职工工作委员会授予“2010年度邵阳市青年文明号”、“2010年度邵阳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新宁法院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创新创优、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精神,涌现出了一大批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掌握精湛业务技能、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其中执行局在局长雷鸿明的带领下,屡建奇功。充分采用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及运用转让无形资产、以物抵债、执行和解等方式,缓解“执行难”。对涉及弱势群体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等案件,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民一庭副庭长陈静兢兢业业,每年结案近百件,主审的民事案件不但优秀率达到100%,而且实现了无超审限、无发回改判、无错案和无上访缠诉的“四无”目标。在2008年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审判员”;2009年被中共新宁县委评为县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被新宁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优秀人民法官”荣誉称号,同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杨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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