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短短的两个字,是长达三个小时的庭中调解得到的真情回馈,倔强的雷某余终于在庭审快结束时想通了,他握着办案法官的手真情地表示感谢。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8月,原告雷某余和被告雷某文、江某英系邻居,因怀疑江某英偷摘自己的豆角而发生争吵并扭扯,被告江某英咬伤雷某余的鼻梁,造成雷某余医药费损失310元。后双方的纠纷经当地村委会、乡政府多次调解未果,雷某余便将雷某文夫妇告上了法院。
新宁法院受理此案后,认真分析研究了案情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鉴于两家都是年逾古稀的老人,行动不便,便决定在当地乡政府院内开庭审理此案,为了照顾听力有困难的雷某余,该院还特意准备了音响和话筒,联系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原告提供了法律援助。11月30日,该院副院长刘艳平带领民事审判二庭3名法官顶着寒风冻雨,在原被告住所地的麻林瑶族乡政府会议室里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法官们的辨法析理和以情感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雷某文赔偿原告雷某余医药费280元,两家都表示以后好好相处,不再结怨。
“要不是法官这么动情说理,我还打算进市里去上访呢,现在我也想通了,多亏了法官啊!”调解结束后,雷某余的心情也舒畅了,还和法官拉起了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