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2011年度法院新进人员培训班在12月5日至9日如期举办。五天,留下了知识,留下了友谊,留下了回忆。64名学员,8名老师,15名工作人员顶着寒风冻雨把培训进行得近乎完美,感谢中院领导的拳拳关心,感谢授课老师的谆谆教诲,感谢所有工作人员的无微不至,让我在这五天里着着实实地受益匪浅。
这几天的听课,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作为一名法官,最重要的是什么?我认为,从社会主义政法核心价值观到审判职业道德,从法官裁判技能到法官思维适用,从法院保密知识到法官行为规范,都可以统一到法官的人格魅力上。一个有人格魅力的人,必定是个知识渊博的人,是个严于律己的人,是个待人接物平和的人。法官身为法律的活标本,承载着太多的希望,国家、人民、自己,太多的眼睛在看,嘴巴在说,要做到让国家满意、让人民满意、让自己满意,那就得依靠你的人格魅力。这几天我也不断听到“神”这个字,说的是法官被人们神化,由于职业的特殊性,这种非理性的附加我也可以理解,但是归根结底,法官是一个自然人而不是神,法律制度所应得的尊严与威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对法律的认识以及他们对社会服务的责任的强度,所以,法官必须理性地运用法律,法官必须是有修养的伟人。
有人格魅力才能秉公办案。一个有人格魅力的法官,他所作出的每一个判决就才能让人信服。有这样一个例子,某位女法官在开庭前去坐电梯,在等电梯的过程中,她看到一位老太太,行动有些不便,于是她便搀扶着老太太坐电梯。开庭后,她发现,这个老太太正是该案件当事人。结果,老太太败诉,但是这位老太太说了一句话,让在场所有人都惊讶,因为本来这位老太太情绪很激动,表示如果败诉就要上访的。老太太说:“这位法官人这么好,我相信她作出的判决一定是对的,我不上访。”就这样一个细小的动作,让一场原本也许会激化的矛盾止于无声当中,这就是法官的人格魅力所在。
有人格魅力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政法核心价值观的八个字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公正指的是公平与正义,是现代司法理念的核心,这个公正我认为又是相对而言的,因为法律本身没有严格的公正标准,有时候公平本身就是正义,有时候公平与正义又相互冲突,所以这个公正也可以理解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个有人格魅力的法官,在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之间权衡的时候,他必须想到要让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必须维护好法律的威严,就我所看到的、听到的事例来说,很多案子都不能一判了之,比如两夫妻闹离婚,你得看他们是因为什么要离婚,是不是真的没有感情,再也无法一起生活了;比如青少年犯罪,是不是一时冲动,还有没有教化的余地,能不能适用缓刑……这些都将拷问法官的灵魂,法官只有出自内心设身处地地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想,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才能真正达到社会的和谐统一。
有人格魅力才能真正做到廉洁为民。尽管有各种各样监督的方式与渠道,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要自律。“克制住欲望、顶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这是一种境界。老师举了杨震的例子,他面对十金果断拒绝,并说就算所有人不知,还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廉洁是司法的生命,有太多在仕途中被腐败拉下马的官员,司法界也不在少数,影响很大,从犯错误的前辈身上看出,往往都是思想修养不够,没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句话这样讲:“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我们只有做到人生态度同那些积极进取向上的人比,工作学习同那些走在前面的人比,名利升迁同那些埋头苦干、不计名利的人比,生活享受同那些工作比自己辛苦、收入比自己低微、生活比自己艰难的人比,这样才会比出思想、比出心态、比出境界、比出魅力。
人格魅力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我们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慢慢锻炼培养,莫院长给我们讲了“良知”,易院长给我们阐述了“品德”,吴院长教导我们“学习”,法官的职位是受人敬仰、令人羡慕而又责任重大的职位,我们只有不断学习,勤于积累,善于思考,才能掌握法律的真正内涵,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只有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才能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只有经过千锤百炼,才能磨砺出受人信赖与敬仰的法官。作为法院新进人员,我们绝不能亵渎法官这个职位,要靠自身的不懈努力,用我们的作为去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信赖,始终为这个职位增添色彩。
五天的时间说短也短,说长也长,我收获的不仅仅的兄弟法院同志之间的友谊,更铭足珍贵的是这五天里,我的脑子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洗涤,让我之前存留的一些落后的思想与意识不自觉地被覆盖,被刷新,让我重新对我们法院工作者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明白了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有着更重的责任。我决定,从今天起,绝不懈怠,努力学好法律专业知识,培养淡然的心态,知足常乐,学会感恩,积极向上,丰富自我,体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