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纲要率中院民一庭庭长郭文彪等一行冒着严寒来我院调研民商事审判工作。新宁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刘艳平及民一庭、民二庭、回龙法庭庭长和民事法官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新宁法院副院长刘艳平首先汇报了2011年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并认真分析和总结了民商事案件在审判、调解、制作法律文书时所碰到的疑难问题。随后的自由发言中,承办民商事案件的法官们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对医疗损害司法制度的一些重大改革等种类案件中一些重点、疑点、难点、争议的问题提出疑惑并谈出自己的观点。
吴纲要副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新宁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的成绩,并与中院民事庭的法官们一起就提出的问题过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吴纲要提出,在新的形势、新的要求面前,民商事案件办案法官首先要与时俱进,及时更新业务知识,认真谨慎地办理案件;其次,在办案过程中要讲究方法和效率,做到质量与效率的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第三加大调解力度,特别对于矛盾突出的案件、群体性案件应加大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筑牢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