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地处湘西南山区,古称夫夷侯国,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桂林地区接壤,汉、瑶、苗、壮等多民族杂居,现有人口60余万。偏僻的地理条件不仅制约了新宁的经济发展,而且制约了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发展。新宁法院针对当地实际情况,摸索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服务理念,走出了为民司法的新路子。2011年,新宁法院荣获了“全国立案信访先进集体”称号。
记者:作为全国立案信访先进集体的领头人,你是怎么开展这项工作的?
戴翼:在实际工作中,我院以民意为导向,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根据群众的需求,挤出60余万资金改造了立案信访大厅,把立案信访大厅办成了诉讼引导、查询服务、法律释明、立案调解、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窗口。同时加强了信访人员的配置,将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安排在信访一线。成立了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理信访积案实施方案,将信访工作纳入了年度考核范围,对信访工作落后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建立信访风险评估机制,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各个程序上都要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化解措施,对案件中产生的信访苗头做到早发现、早采取应对措施。
记者:基层法院作为与群众沟通的直接纽带,请您介绍一下新宁法院在这些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戴翼:为推动新宁经济社会步上发展的快车道,近年来,我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结合当地风俗习惯,设立了2个山区流动法庭,18个集镇定点法庭,1个诉前委托调解中心,建立、完善了院长统一领导,分管副院长指导、参加,各部门协同配合,全院法官共同参与的“人人都来调”的全员调解大格局。2011年2次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来我院授课,确保全院法官“人人都能调”。老法官邹定国根据新宁县的民情风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山歌形式,编写了一本反映各民族民俗的小册子,供法官办案时参考,使得全体法官在工作中与群众的沟通更加切合民俗、民情,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2011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59件,审结1059件,,调解结案786件,调解率67.88%。
记者:山区群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到法院打官司的案件一般难以调解,新宁法院是如何做到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
戴翼:我院严格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近年来的调解率始终保持在50%以上,直接面对农民群众的人民法庭调解率更是高达70%。2011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59件,审结1059件,调解结案718件,调解率67.88%。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充分抓住立案前调处矛盾不放松。我院设立了立案调解室,出台了立案调解实施办法,聘请了2名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坐堂调解,对矛盾纠纷简单,当事人又都能赶到法院接受调解的案件,在当事人立案时便引导其接受立案法官的调解。2011年通过立案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49件。
二是充分利用巡回法庭、流动法庭上门调处矛盾纠纷。向矛盾易发、多发的医疗、交通、劳动等领域派出了6个专业巡回法庭,在春耕生产和“双抢”(双季稻的抢收、抢种)等农忙季节派出了18个农村夜间法庭,采用上门开庭、到家调解等方式,使人民群众农业生产与诉讼两不误,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11年有101件案件就地化解。
三是充分借助外力化解尖锐矛盾纠纷。在长期的基层实践工作中,新宁法院总结出了一套借力调解法,在解决纠纷过程中,邀请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驻村干部以及当地德高望重的干部、党员、老人、村民参与调解工作,极大地增加了调解成功率。据统计,我院每年借助外力妥善调处各类矛盾解纷有100余件,不仅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而且有力地降低了上诉、申诉和上访率,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