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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政协工作受表彰
作者:唐小冬 胡鹃  发布时间:2012-03-14 14:56:29 打印 字号: | |
  3月13日,在刚刚闭幕的新宁县政协第七届六次会议上,新宁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县2011年度政协工作先进单位。

  我院对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高度重视,运用“四个狠抓”提高了主动性和实效性,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狠抓组织保障,建立“一套班子”。成立了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将接受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内容加以研究,设立了政协工作兼职联络员和政协联络工作办公室,并明确了联络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职责。

  狠抓责任明确,确定“两个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多项关于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专门制度,制定了《新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规程》(试行),同时把接受监督工作纳入法院岗位责任制和各部门年度考评范畴进行考核。

  狠抓学习教育,强调“三个纳入”。该院从抓学习入手,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纳入党组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和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纳入到新进人员的培训教材,将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纳入调查研究的重要内容。

  狠抓深入监督,赋予“四重角色”。聘请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主动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听取委员对庭审的意见和建议;聘请了2名政协委员担任法官形象监督员,全方位参与法官队伍建设;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执行工作联络员。

  随着“四个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民主监督成为改进和推动我院审判事业健康发展的“助推器”。去年,我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司法状况考评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功;被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院、司法绩效先进单位和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该院执行局被授予共青团邵阳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唐小冬 胡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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