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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被评为该县201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示范单位
作者:胡鹃  发布时间:2012-04-13 12:01:12 打印 字号: | |
  4月13日,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传来喜报,新宁法院被评为2011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示范单位。

  去年来,新宁法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推进阳光司法。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由党组书记、院长戴翼作为第一责任人,设立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制定了详细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定期总结;三是实行法律文书上网,并在网上发布开庭公告,便于当事人查询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设立了阳光台,公布院内干警的姓名、相片、职务、电话号码等信息;六是在立案庭设立“一站式”的服务窗口,包括便民诉讼指南、法律书籍及常用诉讼文书式样等,并设立导诉台,为走进法院的每位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胡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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