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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三个结合”积极贯彻“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巡讲团会议精神
作者:陈松柏  发布时间:2012-04-23 17:07:47 打印 字号: | |
  4月23日,新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翼率全院干警在本院视频会议室参加最高法“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巡讲团在省高院召开的电视电话会,并提出“三个结合”贯彻“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巡讲团会议精神。

  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涉诉信访案件内在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工作举措,巡讲团成员分别来自全国各级法院的一线办案干警,他们将结合自身经历和工作实践向同仁交流在涉诉信访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巡讲团成员密切联系自身工作实践及经历,以清新朴实的风格,饱含激情地宣讲,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干警。

  巡讲会结束后,党组书记、院长戴翼就贯彻“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精神作出指示。戴翼指出,全院干警应结合自身、结合案件、结合岗位,将“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巡讲团的宣讲精神落到实处。一是加强自身学习,认真领会 “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宣讲精神,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开展涉诉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准则;第二,坚持“案结事了”原则,注重涉诉信访矛盾的排查,严格办案中的工作纪律和办案方法,做好案件判后的释法明理,从而达到抓早、抓小、抓粗放的目标。第三,结合我院 ““知足感恩、爱岗敬业”心态教育活动,加强岗位责任,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和司法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陈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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