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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公开审理蒋达海等12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
作者:杨红霞  发布时间:2012-10-16 08:21:45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10月15日,新宁法院依法对蒋达海、贾茂等12人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庭审。

  新宁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蒋达海、贾茂等纠集被告人李志雄、陈湘金等人结为团伙自2010年以来多次进行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3人不同程度受伤,并多次故意毁损他人财物,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为了保证平稳、安全、高效地审理该案,新宁法院及县公安局的30余名名警力投入到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确保庭审的公开、透明。 庭上,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庭进行了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由于这起案件被告人数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2天。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杨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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