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之外的普通百姓中,选拔一些人为临时“法官”,与法官一起审理案件就是陪审制。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法律现定的人民群众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内容之一,是人民法院接受群众监督的体现,也是保证司法公正的一项有力措施。在新宁县人民法院,就有着一位出色的人民陪审员。
人称“调解能手”的姜吉中在回龙镇当地远近闻名。他不仅识文断字,而且办事公道,有魄力,颇具个人威望。许多看似复杂的村民纠纷往往经他一调解就告平息。
然而要到法庭上和法官一道断案,姜吉中颇犯踌躇。他认为自己只是一名普通“村官”,说到底是一个“泥腿子”,文化程度不高,又没有系统学过法律知识,审案恐怕力所不及。
“农民当事人一般对法律严谨的程序和生硬的语言比较抵触,你充当陪审员,可以架起法律与情理的桥梁,这也是为群众服务!”法院领导的一番话,让已担任近20年村支书的姜吉中打消了顾虑。
经过一个月法律知识培训,姜吉中从县人大常委会捧回了“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书。
姜吉中陪审的首起案子是一起赡养纠纷案。
邻村的姚老汉没有生育子女,又中年丧妻,便到民政部门领养了一个儿子。当老人迈入古稀之年时,养子却拒绝赡养。郭老汉一气之下将养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告诉姜吉中,案子判决不难,但简单的判决并不能唤回父子亲情,要姜吉中先做被告的工作。
姜吉中连忙赶到被告家中调解。殊料被告态度恶劣。姜吉中不放弃,3天后又来到被告家,不巧他们外出了。姜吉中就在屋外等候。时值隆冬,寒风刺骨,他一等就是2个小时,手脚都被冻麻了。被告回家看到姜吉中的样子,顿时满脸愧色:“你真够认真的!”
姜吉中趁热打铁,劝他们设身处地替老人着想,也给自己的儿女作个榜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被告夫妻终于答应把老人接回家尽孝。
自2008年以来,姜吉中就参加审理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类案件363件,参与执行听证、协助执行132件,所参与审执的案件没有一件上诉改判,调撤率和执行和解率达83.2%,无一上诉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