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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四个强化提升队伍素质
作者:胡鹃 杨红霞  发布时间:2013-03-26 09:16:53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新宁县法院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公正高效文明权威的司法机关为主线,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在加强能力、作风、廉洁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精干高效、党和人民放心的法院队伍。

  一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近年来,该院先后开展了审判员庭审评比、优秀调解能手评比和书记员技能评比等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警工作技能和司法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提高了干警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的本领。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坚持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并重,通过积极支持鼓励法官参加在职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司法考试,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培训等多种渠道提高法官业务素质,促进了干警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是强化司法作风建设。该院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通过组织干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换位思考大讨论等形式,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和清正廉洁的作风,使广大干警在增强群众意识上有了新认识、新提高,做到了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促进了司法作风的改变。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该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抓好廉政建设。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其他廉政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典型教育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与警钟长鸣相结合;拓展和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和制度建设。通过构建案件质量、流程时限监督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按照制度要求认真检查案件公正与效率情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发现问题时,视其情况及时找承办案件的法官诫勉谈话,指出问题,纠正法官执法理念和执法行为上的错误。始终把法官的执法行为牢牢把握在“司法公正与效率”主题上,把握在司法必须为民的宗旨上。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胡鹃 杨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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