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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荣获“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杨红霞 胡鹃  发布时间:2013-04-08 15:50: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从湖南省爱卫办获悉 ,新宁县法院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被授予“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称号。

  多年来,该院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配备有专职干警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狠抓制度,奖优罚劣,先后制定完善了《卫生检查考核制度》、《门前三包》、《会议室四严禁》等各项制度,办公室每周组织清扫一次,每月对卫生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平时还经常组织干警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行动,定期修剪草木,防止病虫害的滋生。二是采取在院落里设置固定的健康卫生知识宣传专栏,不定期开展健康卫生知识教育,在办公区和公共区域粘贴法律格言宣传牌、文明卫生警示标牌的方式,宣传文明卫生知识的重要性。三是落实爱卫工作专项经费,购置了乒乓球台、跑步机等体育器材,建立起健身房;定期购置卫生洁具及环卫措施,给干警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环境;聘请专人负责院办公大楼卫生打扫及林木修整,做到管理有专人;购置花草林木,绿化美化法院环境。另外,还坚持每两年组织干警去医院进行健康体检,有效预防了疾病的发生。

  通过开展创建“省、市级文明卫生单位”活动,该院环境面貌焕燃一新,干警及家属已经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状况明显提高。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杨红霞 胡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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