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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四项措施”抓好节前廉政教育
作者:李芳红  发布时间:2013-12-13 10:18:11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大力营造法院崇廉尚廉文化氛围,新宁县人民法院采取以下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在理论上明确是非,增强主动抵制不廉意识的侵蚀,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深化宣传教育倡廉。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最高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节日纠风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恪守廉洁底线,反对奢侈浪费”节前教育活动,通过谈体会、写心得、提建议、敲警钟等形式,促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不正之风,切实提高节前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严格落实规定促廉。要求全院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严于律己,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禁止以节日拜访为名接受当事人、律师的宴请、礼品、礼金、礼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坚决把住公款开支的审批、报销环节。严格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或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督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务督查和廉政监督员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高档酒店、歌厅等高消费、娱乐场所的巡查暗访。积极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密切关注对法院纪律作风问题的舆情反映。

  四是加大惩处力度保廉。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坚持有案必查,决不姑息迁就,对因教育、管理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领导干部,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失职责任。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李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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