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这次真的谢谢你了,不然我一个女人家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梁某妹站在陈法官办公室门口说道。原本一个普通的离婚案件,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仅仅两年时间,家庭里的三个成员都前后坐上了原告席,李某桂诉妻子梁某妹离婚纠纷案,女儿李某玉诉父亲李某桂抚养费纠纷案,妻子梁某妹诉丈夫李某桂变更抚养权纠纷案,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能在回龙法庭陈小华法官的办公室看到这一家人的身影。
2012年,李某桂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梁某妹离婚,庭审中,双方争执不休,多次言语激烈,大打出手,两个小孩也曾多次请假回家流泪劝说双方和好,无奈李某桂强烈要求离婚,判决离婚后不到一年,梁某妹与女儿李某玉又将李某桂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儿子李某勇的抚养权及支付抚养费。
陈小华法官考虑到因父母离异已经在两个小孩的心灵上留下了不可愈合的伤痕,若再次面对一家人对簿公堂,家庭的骤变,孩子的心理创伤可能永远无法弥补。陈法官在庭审前多次找到梁某妹母女,同时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李某桂,耐心、细心、诚心跟双方说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随时留意当事人的心理变化,随时注意案件的发展动态,一步一步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在开庭时,梁某妹及女儿李某玉放下心结,表示不再向李某桂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并自愿撤回起诉,李某桂也当庭表示愿意承担女儿李某玉的抚养费,并承诺愿意积极配合梁某妹探视儿子。在本案当中,陈法官本着处理家庭矛盾要以维护家庭和谐、团结为前提,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角度出发,通过“三心二意”的方式进行沟通,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耐心调解,让这个原本复杂、激烈的家庭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再一次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