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决定农民一年的收成,关系农民福祉。新宁县人民法院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能动司法,把关注“三农”、保障服务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增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是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该院开通立案、审理、执行的涉农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保证农民不因诉讼耽误农时。为确保没钱的农民打得起官司,有理的农民打得赢官司,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予以减、免、缓交诉讼费,减轻农民负担。同时,该院设立巡回办案点,将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农民身边。
二是“尽力促调”化解涉农矛盾纠纷。该院坚持“尽力促调、耐心释明”的原则,规定凡是涉农案件必须先行调解。对那些相邻关系、赡养关系等法律关系明确,但容易激化矛盾的纠纷案件,把庭直接开到村头、地头、屋门前,广泛发动当事人亲属、乡村干部等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是开通服务“热线通道”。该院制作便民联系服务卡,标明法官的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联系手机,在乡村赶集时发给群众,方便群众联系,以便随时解答农民在农业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