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叔叔,谢谢你们,谢谢你们。”4岁的小洋洋在接到了新宁法院执行局干警送来的救助款后十分高兴,虽然眼睛看不见,但脸上的笑容却天真灿烂,“爸爸,有了这些钱我就可以去读书了!”爸爸谢某偷偷擦掉泪水,他不愿让孩子“看”到自己悲伤、脆弱的一面。
2010年10月,在门口玩耍的洋洋被易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倒,造成多处骨折、双目失明的严重后果。新宁法院依法判决肇事司机有期徒刑两年,并附带赔偿被害人洋洋34.7万元。新宁法院执行局对该案执行立案后,发现被申请执行人易某家也十分贫困,仅仅执行了4万元后再无财产可供执行。谢某一家为给洋洋治疗四处举债,不久便家徒四壁。洋洋的母亲无法承担这样的困苦,带着11岁的女儿离家出走。这时的洋洋,双目失明,右腿走路一瘸一拐,又被医院诊断出血友病,不能随意走动以免发生碰撞出血,每日需打针吃消炎药。父亲谢某只好时刻贴身照顾孩子,根本无法出去挣钱。父子两人仅靠政府的一点低保艰难度日。
新宁法院执行局干警了解该情况后,决定为洋洋申请司法救助。3月28日,执行局局长唐良兵一行上门看望洋洋,并为他们送去了1万元的救助资金。
“谢老哥你要坚强点,你是孩子的支柱。有困难可以来找我们,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给你们帮助,也会继续加大对该案的执行力度。”临走时,唐良兵局长握着谢某地手鼓励着谢某勇敢地生活下去。
“这两年为了孩子的医药费,特别是洋洋又患上了血友病后,我几近绝望,是新宁法院的法官们给了我生活下去的勇气。”谢某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