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新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治伍主持召开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会议,反馈刚刚闭幕的新宁县“两会”代表、委员对该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前段民生执行工作的经验。
该院自去年冬季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工作以来,共执结交通事故赔偿、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追索工资等民生案件61件,标的额370余万元。该院在积极开展执行工作的过程中,广泛听取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住所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组干部的意见,为每一件民生案件把好脉、下好药,做到了强制执行中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曹某申请执行李某、唐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李某对曹某申请法院拍卖其赖以谋生的大货车意见很大,多年来外出打工不归,其家庭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在执行过程中一方面通过李某父母做思想工作让李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又与曹某所在地的村党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曹书记取得联系,向其反馈了本案的情况及李某的想法,在曹书记的居中劝说下,李某当场向曹某交付了5000元现金,并与曹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