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新宁法院第三党支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县第十二党群督导组副组长李中宣到会指导,第三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副组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对第三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深化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理念;二是要深刻反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三是支部领导要带好头,率先学习、率先听取意见、率先谈心、率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进行整改。
第三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了《新宁法院第三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要求全体党员吃透方案精神,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工作。
会上还对第三支部副庭长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了民意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