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了解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新宁县人民法院从化解矛盾纠纷入手,采取三方面有力硬措施,认真解决问题,有效地做好了信访人员停访息诉工作,确保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彻底摸排,执前预判。对进入到执行程序的所有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调查,对案件的执行难度、信访可能性做一个预判,理清每一个案件的基本情况,做到胸中有数。
分案负责,按月调度。由于往往涉执信访案件案情复杂、执行难度较大,因此,对摸排时认为信访可能性较大的案件由执行局的正副局长负责,并由院党组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疑难案情,商讨解决方案,促进案件的案结事了。
定期督查,定期结案。由院党组成立涉执信访案件督查组,定期进行督查,在督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改正。无论是新收案件还是往年积案,一律实行定期结案制。凡因主观原因在指定期限内未能办结的承办人员,除给予通报批评外,一律待岗培训,换员办理。因客观原因致成的,经督查组“会诊”后,按法定程序予以办理。
跟踪办案,有责必究。凡反映执行人员在执行中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违法违纪等情形的涉执信访案,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当事人所提供的线索,务必将所反映的情况予以查清。情况属实者,当即依据有关规定拿出处理意见报院党组,进行从严处理。
截止到目前,在已办结的60余起案件中,尚没有一起案件引起信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