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新宁县人民法院隆重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金治伍出席,颁发仪式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新华主持。
金治伍院长受该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在仪式上宣读了新宁县人大聘任42名人民陪审员的通知,随后为各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金治伍院长在讲话中对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成为党和国家放心、人民群众信任的审判人员;二是要一心为民,干好工作。每一名人民陪审员都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真对待参加审理每起案件,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三是要依法履职,树好形象。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用事实和法律说话,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把握好工作的尺度和角度。
随后,该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宣读了《新宁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规定》、《陪审员2014年度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