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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 大作为
——记新宁县人民法院回龙寺人民法庭
作者:戴马宁  发布时间:2014-08-18 08:44:22 打印 字号: | |
回龙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现场
  “老朋友,都是我一时糊涂,请你原谅!”看着原告罗某友真诚的目光,被告罗某云也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不过话讲明白了,我们还是好朋友。”7月23号正值大暑节气,室外温度高达40度,新宁法院回龙寺法庭法官顶着烈日来到丰田乡当家村,成功调处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使一对心生仇恨的朋友握手言和。这是该庭开展巡回办案的一个缩影。

  新宁县人民法院回龙寺法庭座落于回龙寺镇,地处新宁县西北部,距县城62公里,辖三镇三乡27万余人,与武冈市、邵阳县、东安县接壤。法庭现有审判员2人,书记员3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0岁。

  多年来,法庭始终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方便群众、方便诉讼”的原则,以抓好法庭审判工作为重点,努力推进人民法庭多项工作全面发展。让小法庭发挥出了大功效,切实搭建起了一座为民服务的大舞台。法庭多次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并先后被共青团湖南省委和共青团邵阳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连续五年被回龙寺镇人大评为“最满意单位”。从2008年至今,先后有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3名同志被评为市级优秀法官,2名同志被评为市级调解能手。法庭的调解工作一直处在全市法院前列,尤其是在大量的调解案例中摸索出来的“借力调解法”,被群众称为法律与群众的“连心桥”,被县领导称为化解矛盾的“及时雨”,社会和谐的“调节器”。他们通过开展巡回办案,满足广大群众诉讼需求;加大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参与农村平安建设、新农村建设;自觉接受辖区内党委领导和人大主席团监督,加强与各行政村的联系;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进村街、以案析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农村法律水平的提高等方式为民办实事。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回龙寺人民法庭近几年来,每年受理案件数量都在280件以上,每年的结案率都达到了97%以上,其中调解率更是芝麻开花节节高,从2007年的51%攀升到了去年的78.7%,生效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逐年上升,上诉率和上访率逐年下降,有力地发挥了“服务站”和“稳定器”作用。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戴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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