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求法院将我移出“黑名单”。9月9日,被执行人林某获悉自己被列入了新宁县人民法院的“执行黑名单”后,主动来到该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今年8月13日,新宁县人民法院公布2014年度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社会反响良好,目前已有6名失信被执行人到该院主动履行了全部或部分义务,黑名单威慑机制取得了初步效果。
近年来,由于社会诚信体系缺失,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屡屡发生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通过隐匿财产、藏匿行踪等方式逃避执行,挑战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为有效遏制恶意逃避执行现象,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八月初,新宁法院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公共场所张贴布告、连接银行征信系统等方式,公布了第一批24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向社会公众和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详细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身份信息和赖帐金额,通过社会舆论谴责和压缩经济活动空间,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双重压力,达到威慑效果。
据悉,新宁县人民法院将在今年10月份和11月份公布第二批和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