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新宁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公布,自2014年开始实施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以来,新宁县人民法院已对54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采用张贴布告、黏贴失信人员相片、身份信息等进行了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新宁县人民法院2014年分两期对54名“老赖”,每期分别印刷了1000余份,在全县各行政村、城区主要街道、广场、人口聚散地进行张贴,并对已经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重点强制执行,公布后截至日前,已经有13位公布名单上的被执行人主动到县人民法院履行了判决书决定的义务,10位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对已经履行完毕全部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县人民法院将其从黑名单中予以删除。
新宁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制定相关措施,对被公布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依然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采取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