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湖南省高院法警总队邱德安副政委、王绍军处长在邵阳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陈名富、新宁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昌绍雄的陪同下对新宁法院回龙寺法庭的安检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邱政委、王处长等人现场观看了回龙法庭的整个安检过程,亲身感受了安检的整个经过,就回龙法庭的整个布局、硬件设施、安检程序进行了认真检查。而后,召集回龙法庭的工作人员座谈,对进一步做好安检工作作出指示。
王处长指出,经过实地检查,回龙法庭的安保总体上是不错的,有独立的院落,硬件设施建设较好,安检人员责任心强。当然,也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一是要加强配置,需要及时配备储物柜,将当事人的物件放在储物柜进行保管;二是对管制物品、限制用品要分类履行相应的手续,进行登记;三是严格防止当事人进入法官办公室,对二楼办公室的窗户要进行15公分限位处理,防止出现紧急情况;四是对当事人之间离婚等案件,由于容易引发过激行为,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邱政委指出,做好安保工作,考虑到法庭的实际情况,首先需要做到公正审判,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是确保法庭安全的关键;其次要与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最好在法庭安装好报警装置,以应对突发情况;再次,要处理好与街坊邻居的关系,以及与当地群众之间的关系;最后,需要对安检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安检的专业化水平。
陈支队要求回龙法庭及时向新宁法院党组汇报,将上级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安保意识和水平。
最后,昌科长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作了表态发言,同时对省院、市中院领导对新宁法院工作的关心指导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