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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精神病男子举斧弑老伴后抛尸 被判强制医疗
作者:邓彬 李周一  发布时间:2015-07-24 11:35:32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新宁县?~山镇东岭村村民陈某今年64岁。他与妻子李某原是一对恩爱的结发夫妻,两人育有二子一女。陈某35岁时患上精神疾病,其家人曾送陈某到邵阳市精神病医院治疗,病情时好时坏,且丧失了劳动能力。陈某妻子李某并没有弃丈夫而去,而是将患病的丈夫带在身边悉心照料,并坚强地独自挑起家庭重担。现儿女都已成家立业,其中一个儿子还是大学生。李某苦了大半辈子终于可以尽情享受天伦之乐时,却被患病的丈夫陈某用斧头砍死后抛尸。

  案情回放

  2015年5月2日20时许,患精神病多年的陈某怀疑妻子李某想谋害他,又产生幻觉“灶王菩萨”下凡,菩萨点化他弑妻自救,于是陈某用家中砍柴的斧头对着妻子李某头部猛砍数下,导致妻子李某系重型颅脑损伤死亡。后将尸体扔弃在屋前的水田里。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陈某进行了司法鉴定,认定陈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实施杀妻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判决结果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6月23日向新宁县人民法院提出对陈某强制医疗的申请。新宁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于同年7月22日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认定,陈某实施杀人行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遂对陈某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来源:新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邓彬 李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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