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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便民出新招 公告张贴送达显成效
作者:赵小青 胡鹃  发布时间:2015-08-04 10:48:42 打印 字号: | |
  “幸亏法院想了这个法子,把公告张贴到徐某的村里,不然我这个案子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开庭。”7月30日,刚开完庭的蒋某说。

  原来,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妻子徐某离婚,但徐某不知去向,蒋某向法院提交了徐某下落不明的证据后,法院决定对徐某进行公告送达,鉴于被送达人难以知悉登在报纸上的公告,法院遂创新了送达方式,采用张贴送达的方法,将公告张贴于徐某娘家居住地、徐某所在村委及法院公告栏内,并将有关立案法律文书留置在徐某娘家。徐某得知该事后马上从外地赶回了新宁,并到法院了解情况。该院立案窗口的同志立即与承办法官联系,法官与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了开庭日期。

  以前的公告送达,法院基本采取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的方式送达,这种方式存在很多弊端,当事人不仅要承担高昂的公告费用,且95%以上的当事人不会知道公告的情况,从而失去了应诉答辩的机会,不利于保护被告的诉权。自今年3月份出台新的送达规定以来,新宁法院共采用张贴公告送达25次,当事人出庭应诉率达94%。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保护了被告的诉权。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赵小青 胡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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