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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人民法院院长 金治伍
2013年度新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3月19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6-01-19 09:56:19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96件,同比增长71.36%,审执结2595件,同比增长71.06%。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立案信访工作文明窗口”、“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全市法院信访维稳工作第一名”及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司法状况、综合考评均进入全市法院前六名。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打击刑事犯罪。2013年刑事收案274件,结案220件,审结的220件413人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4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22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们一是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对“两抢一盗”案件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七类刑事案件做到从重、从快、从严惩处,如黎红贵等4人、彭震等6人盗窃案,从重判处黎红贵有期徒刑十四年,判处彭震有期徒刑十二年;陈冬强等3人系列抢夺案,判处陈冬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判处戴光辉有期徒刑十一年;莫卫琼贩卖毒品案,判处莫卫琼有期徒刑11年。严格适用缓刑的条件,对拟适用缓刑的被告人,一律按照要求先交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社区矫正调查,对社区矫正调查提出不宜适用缓刑建议的被告人,我院一般采纳意见,对被告人判处实刑。对于因邻里之间、亲友之间引发的轻刑事犯罪、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以及其他过失犯罪,我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以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和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挽救失足少年,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安定作出了积极努力。去年我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2件,其中李中海因奸淫幼女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二)化解社会矛盾。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保障职能,认真、慎重、高效、稳妥地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群体权属、涉农、涉企等案件。2013年共收民商事案件1875件,同比增长46.03%,结案1628件,同比增长42.68%。一是在民商事审判中,本着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原则,坚持做到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切实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二是在民商事审判中注重调解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把诉讼调解和促进当事人和解作为重要的结案方式,实现调解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独立价值,最大程度上实现案结事了。在审结的1628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838(含撤诉335件),调撤率达51.5%,尤其是回龙法庭调撤率更是高达61.8%,化解了大量可能因处理不当而激化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推进依法行政。2013年共收行政诉讼143件,结案143件,结案率为100%;收行政执行164件,结案164件,结案率100%;一是率先启用了法院裁定、政府组织实施的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模式,如茼蒿村腾地案,该案由我院裁定、政府组织实施并成功执行到位,改变了以往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工作合力,加大了执行力度。二是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为国土、矿山、砂石整治和征地拆迁系列案件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拓展审判职能,促进司法行政良性互动。对审查案件中发现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及时对行政机关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帮助他们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同时积极帮助行政机关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2013年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

  (四)强化执行举措。全年执结案件440件,执行到位金额1298万元。我院先后采取搜查措施40余次,查询、冻结、扣划措施1800余次,司法拘留95人次,同时对三个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单位实施罚款到位26万元。我院对历年的执行案件建立执行台账,设立了“阳光执行”局长电子信箱和执行局干警阳光台,及时发布执行公告和悬赏举报等公告,将一批“赖帐户”曝光,建立“失信人员”信息并上报最高法院的全国征信系统,受到债权人的普遍好评。如:我院在大圳管理局申请执行万塘铁合金公司拖欠电费一案中,在异地(武冈)执行并受到暴力威胁的情况下,坚决果断地扣押了被执行人的7车铁矿石,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将该案47万元电费一次性全部执行到位。

  (五)护航金融市场。针对我县金融部门不良贷款较多的现状,我院于2013年4月份设立金融审判合议庭,短短的三个季度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239件,审结233件,结案率97.49%,其中调撤案件231件、调撤率99.14%,共为金融部门实际收回不良贷款1000多万元,受到了金融部门的一致好评,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创造了新的亮点。为此,我院在以下三个方面做了探索:一是重视法院各项延伸司法职能的发挥,着力建立与各金融单位的联系、交流渠道,完善了金融机构与人民法院的协调机制。二是及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协助金融部门预防发生金融风险与纠纷,从根源上推进金融行业健康运行。三是探索多种调解方式,加大调解力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六)狠抓信访维稳。我院对信访工作重视源头治理,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去年我院共接待来访1268人次,其中初访1216人次,重复访52人次,没有发生闹访、集体上访、非正常访。目前初访问题都已解决落实到位,针对重复访案件,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了工作措施,力争尽快信访终结并实现案结事了。对县联席办交办的1件案件,县政法委交办的4件案件,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并上报办理情况。我院涉诉信访维稳工作连续三年居全市法院第一名并荣获县先进单位。

  (七)狠抓队伍建设。一是抓能力建设。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和县委、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班86人次,组织全体干警进行集中政治、业务学习10余场次,提高了法官准确适用法律能力、驾驭庭审能力、诉讼调解能力和判决说理能力。二是抓作风建设。严格上下班制度、会议制度和督查制度,由专人负责考勤、查岗,杜绝考勤签到中补签代签现象。成立了作风纪律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院干警进行明察暗访,全年共出督查通报25期,处罚干警36人/次。三是抓廉政建设。年初我院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会议精神、《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与院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集中开展了一次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全院干警写出了廉政教育心得,提高了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防腐拒变的能力,我院的作风纪律、队伍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

  (八)加强审判管理。一是数字法院工作深入推进。落实了审限提示与预警,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及时、不超审限。二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将全年所办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三是科技法庭投入使用。对部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庭审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审判工作公开化、科技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全面推行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全年实现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90%,加大了司法公开力度。五是全面消除审判积案。针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多年悬而未判的积案问题,我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进行强力推进,于2013年7月底将历年180余件积案全部审判完毕。六是实现财物管理的“开源节流”,2013年我院对历年当事人拖欠的诉讼费进行了专项清收,实现了应收尽收,非税收入同比增长了200%,去年我院三公经费开支与前年相比节约了100多万元,同比下降了76%。

  (九)开展司法救助。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是习总书记对法院提出的明确要求,我院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全年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5件30余万元。对被告人无履行能力,原告又十分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我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全年共发放救助资金20余万元。如巡田乡老屋村民谢宏洋因交通事故造成双目失明,后又患白血病,而被执行人尚在服刑,没有履行能力,我院及时为其解决了救助资金1万元,受到了谢宏洋及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

  (十)参与中心工作。一是开展 “三联三送”活动,驻村干警走访了一渡水乡白竹村全部住户,搜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50余条,协助交通部门帮助其修建村道,解决慰问困难群众资金8000元。二是开展建整扶贫。指导回龙寺镇天宁村实施了烤烟基地的建设,发展烤烟600多亩,解决扶贫资金1.1万元;支助杨龙村抗旱资金10000元,帮助一渡水乡双罗村开展沼气能源建设,解决扶助资金4000元。三是认真开展综治工作,共走访群众1200人次,开展民情恳谈会5场,召开电视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宣判布告5万份。

  各位代表,我院始终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工作理念,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在院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并设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去年以来,共受理接待代表、委员来信来访62人次,在县法院工作报告起草修订期间,院党组成员、中层干部深入乡镇,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审理徐建新、唐守兵、郭林等案中,我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并恳请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尚存较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二是“案多人少、经费紧”的问题依然严峻,法官年人均办案达100件,工作量大,矛盾集中,执法办案经费紧张;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各类不良干扰因素较多,信访维稳压力大,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四是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院的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狠抓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实现综合考评先进和全省民调测评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为此,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独立审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最大限度地取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加快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尽快推动党中央提出的“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新机制。在严惩各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的同时,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继续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积极推进和规范诉前调解,切实提高调解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强化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兑现率,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规范涉诉信访听证程序,建立涉诉信访分类处理和终结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始终紧贴发展第一要务,积极作为,切实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更加有力地助推经济向好发展。主动策应县委“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建和谐”的决策部署,加大对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司法扶持力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始终坚持“案结事了”的办案方针,从源头上处理好矛盾纠纷,极力为我县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一些不利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及时向相关机关和经济组织提出司法建议。对一些“两抢”暴力犯罪造成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注重做好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协调、平衡和尽力修复涉案各方的关系,化解矛盾,全力消除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与隐患,确保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把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作为法院工作的主线。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护民、利民各项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信息查询,风险告知等工作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效快捷参与诉讼活动的需求。以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依法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司法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适当增加陪审员数量,加大普通群众在陪审员中的比例。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保证在每个乡镇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巡回审判;建立涉诉信访长效机制,减存量、降总量、提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加强“三调联动”对接和执行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意见收集、工作整改、情况反馈工作机制,确保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四是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带好队伍不出事,做到讲正气、树朝气、争先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制,牢固把握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营造和谐共事的良好氛围;完善民主集中制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制度,不断规范权力运行。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弘扬新时期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优秀法律人才和专门人才的招录与培养;坚持选拔、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青年干警;从优待警,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不断改善和提高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进一步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筑牢干警防腐拒变的防线,加大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力度,确保监督不缺位、制约不失位、制度不错位。

  五是坚持法院管理机制改革,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审判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的审判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在分析研判审判运行态势、合理配置审判资源、规范法官司法行为、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细化案件审判和执行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的司法责任,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健全审判流程管理、质量评估、案件评查等审判管理制度,实现审判管理规范化;以绩效考核为动力,对审判质量考核指标进行重新修订,实现审判管理科学化;以流程管理为基础,强化节点监控,实现审判管理精细化;以科技强院为支撑,加快审判管理网络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实现审判管理信息化。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更加坚决地服从县委的坚强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通过一个个程序正当透明、结果公正恰当的案例裁判,累积出公信、权威的司法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平安新宁、法治新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新宁县法院网
责任编辑:罗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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