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法院工作报告
新宁县人民法院院长 戴 翼
2011年度新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3月14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6-02-02 10:18:47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我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司法状况考评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功,年度综合考评首次进入全市法院前三甲,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局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陈静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政工科副科长刘江宁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一、坚持忠诚履职,强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上台阶

  一年来,我院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动摇,强力推动审判和执行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司法状况各项指标在保持全省基层法院先进的基础上实现了进位。全年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1775件,审执结1710件,同比分别上升9.4%和14.3%,结案率达到了96.3%,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

  (一)充分运用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7件,审结188件,结案率为95.43%。共判处被告人223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8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人,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震慑作用,维护了新宁经济社会稳定。按照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去年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组织、协调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取得了良好成效。被告人刘小程、凤菊花因强迫妇女卖淫一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和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陈贻发、唐东林因贩卖毒品一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文书林因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一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王必义因非法运输爆炸物一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蒋重钢因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蒋禄勇因非法采矿一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通过对各类犯罪案件的严厉打击,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推进了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我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全面规范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有效遏制了量刑过程中法官的主观随意行为,确保量刑结果均衡和量刑过程公开,确保对被告人做到罚当其罪。去年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刑事案件108件,判处124人,被告人均服判。同时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格规范缓刑适用,制定了《关于规范缓刑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案件坚决不适用缓刑。

  (二)充分运用民商事审判职能,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35件,审结1080件,结案率95.2%。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扎扎实实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的审理,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医疗纠纷、相邻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侵权纠纷及商事合同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对有矛盾激化苗头、对立情绪较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尺度,耐心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力求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诉调对接搭建平台,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充分利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方法,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在调解工作中,转变调解理念,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主动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当场调解、当场执行、当场兑现。一年来,民事案件中调解(含撤诉)结案787件,调解(含撤诉)率达67.88%。同时还参与了大渔塘、棉花塘土地开发、御景花园房屋质量纠纷、盐业公司与周边群众遗留问题等复杂尖锐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三)充分运用行政审判职能,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6件,审结15件,审结率93.8%;受理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5件,全部执结。在行政审判中,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对行政诉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一年来,经我院审查建议,行政机关补正执法程序或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而取得行政相对人谅解后撤诉的案件达到了11件,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威,又减轻了行政相对人的诉累,达到双赢目的。

  在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过程中,我院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成功执结了国土局申请执行的焦家垅腾地案和新全公路征地拆迁案,及时对非法采砂、非法采矿、违章建筑等案件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对加快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规范河道、矿山及土地市场管理秩序起到了良好作用。

  (四)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审查监督制度、执行信访案件工作制度等管理办法,健全了实施扣押、拍卖、拘留等强制措施为主的执行机制。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完善执行工作各项制度,提高整体执行水平,穷尽执行手段,有效缓解“执行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427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在执行工作中,全体执行干警坚持能动司法,打破工作常规,紧紧抓住夜晚、节假日期间被执行人回家的短暂时间,上门做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努力争取执行标的额到位。去年农历12月27日晚,乘一名在外躲藏12年的被执行人李某回家过年之际,执行干警在安山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将李某所欠的11200元赔偿款执行到位,中国法院网以《躲避十年难相见,腊月执行了心愿》为题进行了报道。

为让执行工作深入人心,让被执行人无处可藏,去年我院开展了大规模反规避执行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30台次,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县电视台发布了被执行人“黑名单”,张贴悬赏公告1000余份,对7名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了曝光。对13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

  二、坚持廉洁奉公,强力推动法院队伍建设上台阶

(一)加强政治和文化建设,弘扬廉洁奉公高尚情怀。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以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建党9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去年通过举办建院来的首次文艺晚会、建党90周年演讲比赛、迎“元旦”游艺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使全院法官廉洁奉公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一年来,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稿件236篇,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和审判内刊发表调研论文7篇,《邵阳日报》“法治邵阳”专栏连续三期登载了我院系列报道文章。

  (二)开展各项教育培训,提高廉洁奉公的司法能力。组织干警开展全员大培训活动,积极选派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去年先后组织120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举办的视频培训,选派15人参加了省市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4人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有效强化了干警业务素质,提高了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在走出去的同时,积极邀请专家学者来我院讲课。邀请了市中院民一庭正副庭长来我院进行民事审判业务讲座。邀请了在美国波士顿做访问学者的湘潭大学法学院廖永安教授通过互联网络给我院全体法官及人民陪审员做了“中美陪审制度之比较”的越洋视频讲学。

  (三)加强审判和行政管理,落实廉洁奉公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司法状况考评办法》的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质效考评办法》等规章制度,逐步把审判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把审判管理覆盖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各方面和全过程,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确保月度、季度、年度均衡结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党组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院长主抓、中层联动、全院干警参与的工作格局。设立党风廉政专栏、悬挂廉洁司法警示语、发送廉政短信、制定书面警示制度、开展红色教育,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构筑廉政“防火墙”。 

  三、坚持优质服务,强力推动司法为民工作上台阶  

  (一)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提供优质诉讼和信访服务。投资近20万元新建了诉讼服务大厅,实行“柜台式”、“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导诉接待、立案审查、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转收、判后答疑、信访接待8大功能。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接待,有效发挥了立案信访工作的“窗口”服务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二)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满足弱势群体的诉讼需求。推出假日法庭、周末法庭,在节假日坚持巡回办案制度不动摇,回应边远乡镇百姓的司法需求。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全年共为107件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8.6万余元,解决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官司难问题。

  (三)大力开展扶贫帮困和沼气能源建设,助力农村经济发展。选派了三人参与丰田乡群众工作站工作,定期深入联点的丰田村和茶坪村开展工作调研,与当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全年共资助丰田村、茶坪村财物3万余元,并为丰田村争取到位修建桥梁和道路资金6万元。为扶贫点清江桥乡新皂村解决扶贫资金2.5万元,为沼气能源建设点一渡水镇石楼村解决沼气池建设资金1万元。 

 (四)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稳步前行。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和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作了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情况专题报告,向政协常委会汇报了2011年工作情况。同时,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一年来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形象监督员旁听庭审,评议庭审,不断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92件。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人大、政协交办和关注的案件实行领导督办、专人负责,及时报告答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法院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淡薄,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个别案件质量和效果不佳。二是审判作风有待改进。少数审判人员工作作风不踏实,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案件质量有待提高。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个别案件在审判程序、实体处理、裁判文书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四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履行能力有限,致使部分案件久执不结。五是案多人少、审判业务骨干流失、法官提前离岗、吸收人才难,导致法官断层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制约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且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四、坚持求真务实,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2012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我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任务具体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宪法和法律高度负责,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党和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继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服务和保障水平,为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立足全县中心工作,积极调整审判重心,主动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妥善审理好贩卖毒品、“两抢一盗”、高利贷、地下六合彩、森林火灾等危害社会的重点刑事案件。依法审理好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针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处理难度加大的情况,一方面要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落实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力度,同时继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抓好矛盾的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实现诉调有效对接,力争做到办理一个案件,消除一个隐患,促进一方平安。

  (二)继续发挥职能、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继续加强对被判处缓管免刑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将继续加大公开审判力度,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广泛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社会管理,对于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效率和水平提升。

  (三)继续从严治院、狠抓队伍,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动“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教育引导法官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和司法能力。将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人民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将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执行本院制定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质效考评办法》等制度,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不折不扣地执行 “五个严禁”、“四个一律”规定,对执法不公、不廉以及渎职失职导致错案的法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

 (四)继续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进程。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程序、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加强工作保障为重点,积极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实。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拓展提升立案信访接待窗口功能,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排除执行工作障碍,切实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将努力争取各方面支持,切实解决好影响法院工作发展的经费、编制、待遇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法官司法能力培训活动,打牢法院工作的根基。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以接受监督促司法公正,以司法公开赢司法公信。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人民法院任务将更加艰巨,使命将更加光荣,责任将更加重大,我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依法履职,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为把我县建设成为自然、生态、现代、宜居的旅游新城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大会秘书处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来源:新宁法院网
责任编辑:罗满玲

地址: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舜皇大道 传真:0739-4811523 电话:0739-4811008 邮编:42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