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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力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
作者:胡鹃  发布时间:2016-03-22 08:49:36 打印 字号: | |
  自开展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工作以来,新宁法院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452人次,其中自然人1120人次,法人及其他组织332人次,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不仅打击了一批久不履行法律义务“老赖”的嚣张气焰,同时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2016年,新宁法院执行局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作为常态工作,迫使“老赖”们无处藏身。

  针对打击性强。2016年,新宁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工作坚持“纳入是常态,不纳入是例外”的原则,优先发布那些经常有生意往来或经常长途外出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针对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涉民生、涉金融、涉信访的案件的被执行人也优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老赖”无机可乘。

  信息录入及时全面。该院工作人员介绍,凡是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且不能证明其是五保人员或者低保对象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凡是没有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联动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好黑名单制度作用,除每周一次向国土、公安、工商、民政、银行等部门发送通报外,还在报刊、电视台、公共场合电子屏幕、官方微博等媒体公布,迫使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挤压其社会生存空间。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胡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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