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是新宁县马头桥镇的一个农民,年过半百的他勤勤恳恳在田地里耕耘了 几十年,谁知却因一时贪心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原来,2015年5月份,周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经过马头桥新农村招呼站时,看到马路边放有一卷中国电信光缆线。他见四周无人,便将光缆线顺手牵羊盗走。经鉴定,该被盗光缆线长2000米,价值7860元。
新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经新宁县司法局社区调查评估,建议对被告人周某适用社区矫正。据此,新宁法院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