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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
作者:胡鹃  发布时间:2016-05-25 08:46:14 打印 字号: | |
  5月23日下午15时,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地响起,新宁法院一起寻衅滋事案如期开庭,而与以往不同的是,审判员是该院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安亭。 

  今年来,新宁法院坚持把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提高司法能力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倡导院领导主办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通过审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进一步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对审判业务工作的指导。

  为确保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加以坚持和落实,该院研究出台了《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明确地规定了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办理6起案件,确定办理案件的类型主要是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党委人大关注的案件或抗诉案件,并将院领导所办案件的结案率、调解率、息诉服判率以及案结事了等办案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努力为普通法官开庭办案作表率。

  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常态化,极大地带动了新宁法院全体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办案积极性,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促进了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升。今年1到4月,该院共结案1141件,结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18%,其中院领导审结案件达10余件,息诉服判率达100%。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胡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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